三命通會卷一·釋六十甲子性質吉凶(斷語+詳論)
壬寅金,金之華飾者,喜木及微火。截路,平頭,聾啞。
壬寅之金,事君不逆,庚申之木,為臣不強。五行屬五音,宮土者,君也,商金者,臣也,角木者,民也。商太過則臣強,角太過則君弱。故五音之中,常用四清以殺商角。庚申者,角木自絕也,壬寅者,商金自絕也,性情得忠順之道,故事君不逆,為臣不強。所以自紫微、鸞臺、鳳閣以上官,切忌金木生旺之命,如是必不為之,為之亦不能久,獨臺諫則可。若金木生旺而克破則不然。庚申木、乙巳火,土金生而還不生;丙午水、癸卯金,木水死而還不死。土生申而不生於庚申,水生申而不生於戊申,火生寅而不生於甲寅,金生巳而不生於乙巳,木生亥而不生辛亥,蓋生處而反受制也,得之者夭壽;木死卯而不死於癸卯,土死卯而不死於丁卯,木死午而不死於丙午,金死子而不於庚子,火死酉而不死於辛酉,蓋死處得生也,若得之者長壽。